我國孵化器行業發展現狀及趨勢分析
科技政策環境持續優化
孵化器事業發展初期,我國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政策支持主要體現在科技政策導向上,以及部分具有超前意識的地方政府在土地、稅收等政策的支持上。
“十一五”期間,國家制定了《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一系列扶持科技創新創業和發展孵化器事業的政策措施,明確提出加大對創業孵化器基礎設施投入和創建創業服務網絡,并開始試行孵化器稅收減免政策,使得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的支持在國家公共政策層面得以具體實現,也充分體現了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導向。
“十二五”期間,黨中央、國務院對科技創新創業發展提出新要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制定出臺關于促進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相關政策文件20多條,全面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政策環境。“十二五”末,為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提升勞動、信息、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效率和效益,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研發人員創新勞動同其利益收入對接,增強科技進步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201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
為有效促進孵化器的不斷發展壯大,2016年8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政策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對符合條件的新型孵化機構(眾創空間、國家大學科技園)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創新創業成本,惠及更多的創新創業者,為創新創業主體健康發展提供有效支撐,進一步表明國家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堅決態度和決心。全國多個省市(區)也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制訂多項政策支持創新創業群體。例如,甘肅推出《甘肅省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措施》,武漢也推出“企業創新十條”新政。
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科技企業孵化器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迅速發展,在數量、質量、種類以及服務功能、孵化效果、社會網絡等方面實現了全面的突破和提高。數據顯示,全國創業孵化器載體已從1997年的89家發展到2016年底的7553家,預計到“十三五”末,全國各類創業孵化載體將達到1萬家。
“十二五”期間,我國孵化器發展突飛猛進,數量全球領先,并完成全國布局。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形成了服務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等圍繞創業企業發展的全孵化鏈條,創業孵化作為科技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顯現勃勃生機。
根據科技部印發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十三五”發展規劃,到“十三五”末,全國各類創業孵化載體達到10000家,國家級孵化器超過1500家,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超過3000家。30%的國家級孵化器建成科技創業孵化鏈條,專業孵化器超過40%,形成一批特色眾創集聚區,我國企業孵化器有望迎來快速發展。
在如此快速的發展速度下,那么企業孵化器的運營模式又該是怎樣的呢?具體的運營模式大致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技術服務型
技術服務型指的是結合入駐企業的技術需求,對企業開展技術培訓服務。這類型的孵化器建立的專業技術平臺至關重要,對入駐企業的幫助也非常大。
二、技術轉移型
技術轉移型指的是孵化器以技術轉移功能為主,投融資功能為輔的一種形式,這類孵化器主要依托高校的科技成果進行孵化,發揮服務聯盟的優勢加強產學研的緊密結合,簡單來說就是技術轉移與投融資和服務聯盟相結合。
三、投融資型
投融資型的孵化器是與技術轉移型相反的一種模式,它以投融資為主,以專業技術平臺為輔,但是它更注重垂直領域內的延伸,它只在若干領域內投資。
四、產業鏈型
產業鏈型的孵化器依托的是有雄厚背景的大公司,他們擁有強大的上下游資源整合能力,因此能形成對產品研發、生產、銷售這整個產業鏈的孵化。這種模式能鎖定入駐企業的市場風險,有利于他們形成產業化通道。
行業“十三五”前景展望
當前,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孵化器尚存差距,在發達國家,專利實施率高達 70%-80%,而國內科技成果轉化率還不到 20%,專利實施率不到15%。這意味著,國內的市場空間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十三五”期間,我國將從孵化器大國向孵化器強國邁進,全國孵化器載體建設將呈現新格局,創業孵化載體力爭突破一萬家。
科技創業大發展,對創業孵化行業產生了巨大需求,將推動我國孵化器行業繼續向前發展。總體來看,孵化器升級發展還需多方助力,行業正朝著專業化、市場化、多元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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