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行業專項整治期間有關行為的通知》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8日發布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年報2018》顯示,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成效顯著,增強風險有效管控、存量風險業務有序化解、風險案件高發頻發勢頭得到遏制、行業規范發展態勢逐步形成,監管、自律、市場協調配合的行業治理機制不斷完善。同時,也看到互聯網金融涉眾性強、風險因素復雜交叉,建立監管和風險防范長效機制依然任重道遠。
12月6日晚間,深圳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官方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行業專項整治期間有關行為的通知》。通知稱,在深圳互金行業自律檢查期間,深籍P2P網貸機構必須遵守包括“降余額、降人數、降門店、降存量”等在內的十條自律要求。其中,P2P網貸機構待償余額不得增加,同時P2P網貸機構出借人人數不得增加,應有序減少出借人人數。另外,P2P網貸機構不得新增違規業務,存量違規業務必須持續下降,直至結清。如企業違反十項自律要求,協會將在后續自律檢查中給予“一票否決”。
與深圳“十律”一樣,北京版P2P監管細則也對出借人人數加以規定。11月19日的財新峰會上,北京副市長殷勇曾提及北京地區對于P2P違規存量整治中將實行“三降”,這標志著北京明確要求P2P網貸平臺需要縮減待收余額、降低出借人人數、減少門店數量。
而浙江省對網貸行業的監管更為直接,要求整體存量在月底前減少20%。“目前杭州各區的監管機構已經在約談轄區內的平臺,以西湖區為例,要求規模較大的平臺提供壓縮計劃。”有知情人士透露。該人士推測,杭州監管部門是根據平臺規模提出差異化的整頓要求,對規模較小的平臺直接清退,而對規模較大的平臺則要求提供切實可行的壓縮計劃。
據記者了解,要求P2P平臺控制規模、降存量由來已久。2017年6月,在央行等十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通知中,即要求實現P2P網貸從業機構數量及業務規模“雙降”。2018年8月,合規檢查問題清單108條中規定:網貸機構檢查時點的規模總量較2017年6月增長幅度較大,就屬于規模控制不到位。
為此,2018年8月中旬,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地統一下發文件,明確P2P網貸行業合規檢查流程。按照通知規定,本輪全國范圍內標準統一的合規檢查工作,將于12月底完成。網貸平臺將經過平臺自查、協會自律檢查,最后由監管部門行政核查,最終決定哪些平臺可以進行備案,哪些平臺出局。
對此,有業內專家表示,隨著網貸監管政策的持續收緊,以及地方版細則的陸續落地,我國P2P機構勢必迎來一輪新的洗牌。行業在出清之后,業務量也將持續回暖。網貸之家發布的最新月報顯示, 截至11月底,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數量下降至1181家,相比10月底減少了25家,而成交量為1114.54億元,環比上升8.98%。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8日表示,經過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最近一段時間,個體網絡借貸領域的整體風險水平有一定下降。不過他強調,互聯網金融或金融科技應該接受更為嚴格的監管。潘功勝說:“任何金融活動都不能脫離監管體系,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能以技術之名掩蓋金融活動的本質。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準入管理,準入管理的主體、日常監管的主體和從業機構展業空間范圍應該保持一致。只要做相同的業務,監管的政策取向、業務規則和標準應該大體一致,不應對不同市場主體的監管標準寬嚴不一,引起監管套利。”
不過,也有平臺負責人擔憂,突擊式壓縮規模,可能會再次讓投資人信心受挫。他指出,從今年7月份以來,網貸行業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從而引發了大規模的擠兌,而短時間內壓縮規模的要求,無異于讓平臺再次經歷“擠兌”,可能使風險初步得到控制的網貸行業再度陷入恐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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