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出臺《關于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意見》,著力推動民營經濟轉型提質?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意見》,從最大限度放寬市場準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切實保障民企用地、推動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等九個方面出臺23條扶持舉措,著力破解民營經濟發展瓶頸制約,著力推動民營經濟轉型提質、增量上檔,著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努力把廊坊建成民營經濟發展的樂土。
民營經濟是廊坊經濟的重要支柱、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廊坊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廊坊把發展民營經濟作為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力爭到2020年末,民營經濟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達到75%以上,上繳稅金占全部財政收入比重達到80%以上。
最大限度放寬市場準入,廊坊市從進一步拓展民間投資領域,推進行政審批和商事制度改革入手。廊坊大幅放寬電力、電信、交通、市政公用設施等領域市場準入,進一步擴大新型城鎮化、軍民融合技術、社會領域產業的民間投資。同時,積極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組織燕郊高新區和廊坊開發區通過分類改革措施,推進“照后減證”,大幅度精簡審批事項和程序。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以審批智能化、服務自主化和辦事移動化為服務方向,逐步實現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和服務熱線有機結合,提供線上線下互補的立體式、全方位、全時段服務。
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廊坊堅持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創新融資產品和服務“雙管齊下”,鼓勵支持民營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掛牌和多渠道融資,支持民營企業到境內外主板和創業板、“新三板”、石家莊股權交易所掛牌上市,3年內新增掛牌上市民營企業30家以上;完善《廊坊市科技金融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合作銀行發放用于該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貸款風險補助或獎勵。
切實保障民企用地,廊坊市出臺推動用地政策落實、優化產業空間資源配置、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等三條措施進行支持。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為租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際建廠10年以上的正常生產經營企業依法辦理集體建設用地手續;對租用政府投資標準化廠房的小微企業,3年內給予租金優惠;鼓勵工業“上樓”,提高工業用地容積率;鼓勵建設高標準廠房,允許按幢、按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實行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拓展民營企業發展空間,廊坊市出臺支持民營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推動民營企業“走出去”兩條扶持措施。該市組織和參加民營企業“全國行”“東盟行”“中東行”“金磚國家行”等系列貿易促進活動,積極參與河北省跨境電商“2212工程”,引導民營企業參加示范企業、平臺、園區和公共海外倉建設;積極培育和壯大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助力更多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推動鋼鐵壓延、建材、光伏、家具等民營企業開展國際產能合作,依托華夏幸福印尼卡拉旺和唐格朗產業園建設東南亞裝備制造生產基地,打造境外經貿合作區(基地);支持華夏幸福美國硅谷高科技孵化園等境外技術中心項目做大做強,著力培育一批廊坊本土跨國民營企業。
廊坊市從進一步激發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入手,大力激發民營企業家創業熱情。該市加大企業家培訓力度,實施“企業家進高校培訓工程”和“新生代企業家火炬工程”,助力創建一批“百年老店”企業和“老字號”品牌;堅持黨政主導、綜合協調、多元共治,構建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糾紛化解的工作格局,降低民營企業維權成本;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廊坊市健全服務民企長效機制,并營造濃厚社會輿論氛圍。該市建立領導干部與民營企業家(商會組織)常態化聯系制度,市、縣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每人包聯幫扶民營企業不少于3家;有計劃、多視角宣傳報道優秀民營企業家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凝聚創業創新正能量,讓民營企業家成為新時代社會明星;樹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正向激勵導向,全社會共同努力,積極營造尊重民營企業家價值、鼓勵民營企業家創新、發揮民營企業家作用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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