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消費成為我國經濟平穩增長的“壓艙石”
專家解讀中央《若干意見》出臺背景——讓消費成為經濟平穩增長“壓艙石”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 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在我國消費升級的關鍵時期,這份文件的出臺意味著什么,有哪些看點?經濟日報記者就此采訪了業內專家。
“消費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拉動力,但消費政策體系尚難以有效支撐居民消費能力提升和預期改善。”商務部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所長董超認為,我國需要更好地促進消費潛力的釋放,此次《若干意見》的出臺正當其時。
董超表示,《若干意見》出臺的一大背景,是我國正處于消費全面升級的重要歷史時期,消費成為保持經濟平穩增長的“壓艙石”,從而對促進消費潛力提出新的要求。
從商品消費看,國內商品消費已經從量的滿足轉向追求質的提升。2017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36.6萬億元,同比增長10.2%,增速連續3年降至10%左右,今年1月份至8月份,我國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42294億元,同比增長9.3%。雖然增速有所下降,但品質消費、智能產品消費、綠色消費等方向成為熱點。
從服務消費看,旅游、文化、體育等服務消費規模迅速擴大。2017年,服務消費占居民消費支出的比重為35.4%。今年上半年,國內旅游人數達28.26億人次,同比增長11.4%,國內旅游收入2.45萬億元,增長12.5%;全國居民人均體育健身活動支出增長39.3%,健身休閑產業和競賽表演業增速均超過20%。
“2017年,最終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58.8%,今年上半年,貢獻率更是高達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個百分點,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拉動力。”董超說,與發達國家人均收入水平相同時期相比,我國消費率明顯偏低,服務消費在居民消費支出中占比與發達國家普遍高于60%的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品質消費、服務消費等供給還不能有效滿足城鄉居民多層次多樣化消費需求,監管體制尚不適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迅速發展,質量和標準體系仍滯后于消費提質擴容需要,信用體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還未能有效發揮作用,消費政策體系尚難以有效支撐居民消費能力提升和預期改善,“因此需要出臺政策更好地促進消費潛力的釋放”。
董超認為,《若干意見》有3個看點值得關注。一是將消費作為“生產—流通—消費”循環的起點和終點,以消費升級引領供給創新、以供給提升和創造消費新增長點,從而使社會再生產的循環動力持續增強,實現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費率穩步提升。
二是從供需兩端同時發力,既有從供給側出發,培育重點領域消費細分市場、營造良好消費環境的政策,也有從需求側出發,提升居民消費能力、引導形成合理消費預期的措施,從而切實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指明的消費發展方向與我國消費升級方向契合,商品消費上更加注重品質、便利、智能、綠色,服務消費上對文化、旅游、體育、健康、教育等消費熱點把握準確。
董超表示,此次《若干意見》另一大特點在于,更加注重消費促進的長效機制建設,在促進吃穿用住行、信息、綠色等實物消費,文化旅游體育、健康養老家政、教育培訓托幼服務等服務消費基礎上,更多地強調標準、評價、信用、維權等體制機制建設,以及財稅、金融、土地、市場準入、統計監測等政策配套,從而進一步保障了意見的落地實施。
消費是一切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和歸宿。商品作為經濟活動的產物,只有通過消費這一環節才能實現其最終價值。投資、消費、出口是任何國家促進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其中消費是經濟增長最持久的動力。消費的質與量體現了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準,也反映一國國民的生活水準與品質。將消費視為經濟增長的“壓艙石”正是經濟規律所決定的。
消費增長的前提是居民收入的增加,沒有收入的增加,消費升級便無從談起。雖然近年來中國居民收入增長超過GDP增速,無疑對消費升級具有利好作用,但分配不均的問題在中國仍很突出,成為制約消費增長的重要因素。中國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依然偏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地區收入差距、行業間平均工資差距依然偏大,同樣阻礙著消費的增長和升級。而解決這些問題的出路在于改革中國不合理的分配制度。
免責聲明:
1、本站部分文章為轉載,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我們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有效性和適用性等作任何的陳述和保證。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中金普華產業研究院一貫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并遵守中國各項知識產權法律。如涉及文章內容、版權等問題,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