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改革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 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自2019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1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四部門相關負責人就改革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在回答為何要改革社保費用征收體制時,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央作出的關于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完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和治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有利于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規范征繳管理,提高征繳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優化繳費服務,增強參保繳費人獲得感,實現社會保險資金安全、可持續增長,為降低社保費率創造條件;有利于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更好地確保發放、維護廣大參保人的利益;有利于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奠定良好基礎。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還介紹了當前我國各項社保基金運行情況。該負責人介紹到,據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分別為47264億元、17392億元、5712億元、1734億元、558億元,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總體運行平穩。
針對一些企業擔心稅務征收會增加企業負擔的問題,有關負責人回應稱,當前各地征收體制改革工作正處于準備階段,社保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著力于做好銜接工作,積極建立數據共享平臺,并在改革工作中堅持只變更征收主體,原有政策繼續保持不變的基本原則。一是進行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改革的地方,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部門間常態化信息共享和對賬機制。遵循弄清接好歷史欠費賬目,不自行組織開展清欠工作的原則,穩妥處理好歷史欠費問題,確保平穩有序實施征管職責劃轉。二是已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不得自行組織開展以前年度的欠費清查,確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穩。三是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
相關負責人還表示,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一是進行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改革的地方,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部門間常態化信息共享和對賬機制。遵循弄清接好歷史欠費賬目,不自行組織開展清欠工作的原則,穩妥處理好歷史欠費問題,確保平穩有序實施征管職責劃轉。二是已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不得自行組織開展以前年度的欠費清查,確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穩。三是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統一社保費征收主體,將提高社保費征收效率,有利于促進各類企業職工參保繳費,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上述改革將為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減輕企業及職工繳費負擔創造有利條件。將認真進行分析測算,抓緊研究提出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征管職責劃轉后,各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密切協作,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完善相關配套制度,規范提升社會保險費征管水平;將進一步優化繳費流程、拓寬繳費渠道,聯合探索關聯業務“一站式”辦理方式,切實降低繳費成本,提高繳費便利度,提升繳費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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